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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艾迪康医学检验所实验室建设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一次公示

“武汉艾迪康医学检验所实验室建设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滨会生物创新型肿瘤治疗药物及诊断技术研发平台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艾迪康医学检验所实验室建设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17号欣欣中信科技孵化器 3栋。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验收范围为扩建的1层仓库和办公区。项目于2024年11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05日竣工,2024年12月07日投入试运行。

      项目实际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4.3万元,占总投资的0.89%。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要求,2024年10月,武汉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委托英威尓曼(武汉)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武汉艾迪康医学检验所实验室建设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24年10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

二、建设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汉新泽新置业有限公司

2、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18971202242

三、验收单位联系方式

1、验收单位:武汉蓝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萧萧            联系电话:17107857531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程序

      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表、专家评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武汉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武汉艾迪康医学检验所实验室建设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一次公示文件.pdf 

验收意见.pdf